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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11.24 06:42
現在位置:
保安處分累進處遇規程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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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保安處分累進處遇規程
修正日期:
民國 95 年 10 月 19 日
第 3 條
本規程所稱之受處分人,係指依法宣付感化教育或強制工作之人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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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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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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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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