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3 22:40
現在位置:
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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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
英
修正日期:
民國 112 年 01 月 13 日
第 19 條
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、第十五條至第十八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人員,其所 適用之職系,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之規定,就有關職系選用之。 醫事人員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規定進用之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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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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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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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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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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