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各監獄第一級受刑人外出實施辦法
廢止日期:民國 88 年 10 月 21 日
第 6 條
受刑人外出時間,應在每日上午六時至下午八時之間,由監獄斟酌實際需
要指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