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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各監獄第一級受刑人外出實施辦法
廢止日期:民國 88 年 10 月 21 日
第 4 條
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「因就學之需要」,指在監服刑中,
考取監外各級學校,年齡未滿二十五歲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