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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
修正日期: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
第 5 條
本法所稱嚴為分界、分別監禁,其含義如下:
一、嚴為分界:指以監內建築物、同一建築物之不同樓層或圍牆隔離監禁
    之。
二、分別監禁:指於監獄內之不同舍房、工場或指定之區域分別監禁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