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2 23:56
現在位置:
監獄行刑法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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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監獄行刑法
英
修正日期:
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
第 144 條
死亡者之屍體,經依前條相驗並通知後七日內無人請領或無法通知者,得 火化之,並存放於骨灰存放設施。
司法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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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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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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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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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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