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研究發展項目及重點: (一) 有關法律規章研究事項。 (二) 檢察業務及檢察行政革新及發展事項。 (三) 所務業務之革新發展事項。 (四) 為民服務工作之研究發展事項。 (五) 有關機關組織編制之調整及業務簡化之研究發展事項。 (六) 其他交辦研究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