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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位置:
檢察司法警察廉政移民機關辦理妨害選舉案件實施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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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檢察司法警察廉政移民機關辦理妨害選舉案件實施要點
修正日期:
民國 113 年 08 月 15 日
17
十七、聯繫中心值勤人員對經辦事項應嚴守秘密。非經機關長官許可,不 得對外發表。保管之聯繫資料及應用簿冊,於勤務交接時均應列入 移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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