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6 04:29
現在位置:
檢察機關律師閱卷要點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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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檢察機關律師閱卷要點
修正日期:
民國 112 年 11 月 07 日
8
八 檢察機關應指定律師閱卷處所,並得指派管理人員掌理律師閱卷之事 務。 其事務較簡者,得由各股書記官兼辦。
司法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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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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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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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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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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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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