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8 05:31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檢察機關辦理扣押物沒收物應行注意事項
修正日期:民國 110 年 06 月 0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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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六  扣押物、沒收物未經處理完畢,該案卷宗不得歸檔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