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8 06:39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檢察機關辦理扣押物沒收物應行注意事項
修正日期:民國 110 年 06 月 0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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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  沒收物之拍賣,應請當地有關機關或公會先行鑑價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