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8 09:43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檢察、矯正機關與性侵害防治中心聯繫要點
修正日期:民國 107 年 11 月 28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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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地方檢察署核准受保護管束人遷移戶籍時,應副知其原戶籍所在地之
    性侵害防治中心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