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2 07:04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檢察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
修正日期:民國 113 年 11 月 01 日
23
二十三、檢察長或主任檢察官應注意查核承辦收案、分案人員有無按照收
        案先後次序,將案件全部納入分案簿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