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檢察機關辦理案件防止遲延實施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89 年 03 月 01 日
1
一  為使檢察機關辦理案件確實依照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實施要點 (以下簡
    稱期限要點) 所定期進行,並防止遲延案件之發生,訂定本要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