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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11.21 21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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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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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
修正日期:
民國 113 年 02 月 21 日
143
一百四十三、(死刑執行之審核) 諭知死刑之確定判決,經法務部核准執行之命令到達後,執 行檢察官應即詳閱全卷,如發見有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 ,應於三日內報請法務部再加審核。(刑訴法四六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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