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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11.27 20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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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
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被告具保責付辦法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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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廢
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被告具保責付辦法
廢止日期:
民國 85 年 08 月 07 日
第 12 條
出具保證書之人非該管區域內之商舖,而係有資產之人,須其財產確已超 過指定之保證金額者,方得許可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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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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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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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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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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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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