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7 20:30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被告具保責付辦法
廢止日期:民國 85 年 08 月 07 日
第 12 條
出具保證書之人非該管區域內之商舖,而係有資產之人,須其財產確已超
過指定之保證金額者,方得許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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