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3 09:41
現在位置:
保安處分執行法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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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保安處分執行法
英
修正日期:
民國 111 年 02 月 18 日
第 34 條
感化教育之授課時間,應審酌受處分人之年齡,每日以四小時至六小時為 限。
司法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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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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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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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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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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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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