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5 10:56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律師法施行細則
修正日期:民國 110 年 01 月 22 日
第 5 條
本部於核准補發或換發新證書後,應將原律師證書定期列表公告作廢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