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04 16:52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仲裁法
修正日期:民國 104 年 12 月 02 日
第 22 條
當事人對仲裁庭管轄權之異議,由仲裁庭決定之。但當事人已就仲裁協議
標的之爭議為陳述者,不得異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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