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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12.12 20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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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/停
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非自由使用勞作金動用注意事項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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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廢/停
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非自由使用勞作金動用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
民國 94 年 07 月 06 日
1
一、臺灣臺東監獄泰源分監為執行監獄行刑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、第三項 規定,特訂定注意事項。
司法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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