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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位置:
廢/停
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處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事件移交要點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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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地方法院與行政執行處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事件移交要點
廢止日期:
民國 101 年 03 月 01 日
7
七 地方法院辦理執行事件移交時,如有案款尚未發放者,應同時辦理案 款移撥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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