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22 09:45
現在位置:
廢/停
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檢察官離職後申請再(轉)任處理原則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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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檢察官離職後申請再(轉)任處理原則
廢止日期:
民國 101 年 07 月 06 日
5
五、實任司法官轉任司法院或法務部擔任政務人員,不適用本處理原則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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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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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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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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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2
立法理由
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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