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 本實施要點稱「離島監所」,指臺灣綠島監獄、臺灣澎湖監獄及看守 所;稱「本島監院所」,指臺灣本島各監獄、少年輔育院、看守所及 少年觀護所;稱「離島監所人員」,指離島監所內之委任管理員、主 任管理員、科 (課、股) 員、調查員、教誨師及科 (課) 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