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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12.23 13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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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/停
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書記官及通譯遴用遷調實施要點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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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廢/停
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書記官及通譯遴用遷調實施要點
廢止日期:
民國 89 年 11 月 24 日
2
二 書記官任用資格,適用司法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有關規定 。 通譯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有關規定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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