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23 13:26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薦送病理專科醫師出國進修實施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89 年 05 月 05 日
14
十四  進修人員返國後應立即通知本部並向服務機關 (構) 報到,履行服
      務義務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