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因受處分而調職人員,調職後滿三年,最近三年考績一年列甲等,餘 列乙等以上,最近三年內未受申誡以上處分者,得准予遷調。但調職 後滿二年,最近二年內未受任何處分,且在工作上有積極表現曾受記 功以上獎勵者,雖調任現職未滿三年,亦得准予遷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