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05 10:38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圖書室借書簡則
廢止日期:民國 89 年 04 月 2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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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  借閱之視聽資料,嚴禁轉借或拷貝,違者停借三個月,並追究法律
      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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