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05 09:36
現在位置:
廢/停
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學員教室守則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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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廢/停
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學員教室守則
廢止日期:
民國 93 年 08 月 05 日
10
十 教室設施如有損壞或故障時,由值星隊長報請總務組處理,其可歸責 於學員者,本所得請求賠償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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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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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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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2
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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