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12 12:42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調查局人員申請出國案件審核要點
修正日期:民國 97 年 07 月 03 日
5
五、本局人員申請出國探親、探病、奔喪、觀光,已逾經核定之請假日數
    或公務出國已逾給假之期限仍未返國到公者,一律依「公務人員請假
    規則」第十五條規定,以曠職論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