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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新聞聯繫人工作執行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0 年 03 月 19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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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 目的:為統一各外勤處、站、組對辦案新聞處理之做法,及加強與新
    聞媒體之維繫,特訂定本要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