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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調查局處理陳情檢舉作業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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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法務部調查局處理陳情檢舉作業要點
修正日期:
民國 101 年 07 月 26 日
9
九、處理陳情檢舉案件須以公文或電子郵件回復者,各業務單位及公共事 務室應以本局全銜名義函復;外勤調查處、站應以各該單位全銜名義 函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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