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05 03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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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/停
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強化研考業務實施要點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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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強化研考業務實施要點
廢止日期:
民國 106 年 05 月 31 日
2
二 本部及所屬機關應將研考業務列為機關重要工作,本部直屬各機關除 依組織法規已置有研考單位主管者外,應指派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人員 擔任研考單位主管或由書記官長、秘書或指定之專人負責推動研考工 作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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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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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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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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