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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重大刑事案件受刑人假釋諮詢會實施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3 年 10 月 0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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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 諮詢會以所犯為「檢察機關辦理重大刑事案件注意事項」第二點規定
    之重大刑事案件,經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上之受刑人假
    釋案為諮詢對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