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 試辦之地方法院檢察署內勤檢察官,於受理司法警察官關於聲請核 發搜索票之許可、拘票或通訊監察書時,如係屬專組業務之案件, 應於許可或核發前,知會該專組之組長或副組長。但情況急迫或夜 間值勤無法知會者,不在此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