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三 審核公款支付與對帳應注意左列事項: (一) 費款之支出是否直接付給政府之債權人,或為約定債務之償付。 (二) 辦理公款支付,有無超過規定之時限。 (三) 暫付款項,應以預算所定及依法墊付者為限,是否隨時注意清理 。 (四) 國庫或代庫銀行按月送達之收入對帳單,是否由經辦部門加以調 節,是否與報表相符。 (五) 支付機關或代庫銀行按月送達之支出對帳單,是否由經辦部門加 以調節,是否與報表相符。 (六) 前兩項經調節後如仍有不符者,已否作適當之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