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3 21:38
現在位置:
廢/停
法務部及所屬機關營繕工程遴選建築師作業補充規定
法條內容
友善列印
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/停
法務部及所屬機關營繕工程遴選建築師作業補充規定
廢止日期:
民國 107 年 10 月 02 日
3
三 工程預算金額在「一定金額」百分之二十以上而未達「一定金額」者 ,由工程主辦機關自行邀請二家以上資歷合格之建築師評比擇優辦理 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0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