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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檢察、警察、調查暨廉政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08 年 03 月 22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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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為期偵查刑事案件慎重處理新聞,以符合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原則
    ,避免發言不當,並兼顧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及相關人士之隱私與名譽
    ,以便利媒體之採訪,特訂定本要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