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29 00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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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/停
法務部暨所屬機關網際網路使用管理要點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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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廢/停
法務部暨所屬機關網際網路使用管理要點
廢止日期:
民國 89 年 05 月 15 日
7
七 使用網際網路應遵循國際禮節,通信時須署明姓名、職稱及工作單位 或電子信箱等足資辦識使用人之身分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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