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29 00:51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暨所屬機關網際網路使用管理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89 年 05 月 1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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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 因業務需要,透過本部網際網路伺服主機擷取或傳輸電子文件時,須
    填寫「網際網路帳號申請單」,向管理單位資訊中心申請使用帳號 (
    如附件) 。

     (備      註:附件請參閱法務部公報 第 200 期 41-42 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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