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:::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Toggle navigation
最新訊息
法規體系
綜合查詢
草案預告
相關網站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:::
現在位置:
廢
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
法條內容
友善列印
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廢
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
廢止日期:
民國 99 年 12 月 30 日
第 12 條
本所於辦公時間外,應派員輪流值日;學員開訓期間,輔導組應派輔導員 輪流與學員同膳並值宿,以便隨時考核。 學員作息時間,得視訓練需要分別訂定之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