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列事項由訓導組辦理之: 一、學員品德學識考查事項。 二、學員上課及研習之考查事項。 三、學員體育康樂事項。 四、學員開訓、結訓典禮之籌辦事項。 五、學員各種集會及其他活動事項。 六、學員整潔檢查事項。 七、學員週記評閱事項。 八、學員請假事項。 九、學員兵役之逐次及儘後召集處理事務。 十、關於司法倫理之研習事項。 十一、其他有關訓導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