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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行政程序法諮詢小組設置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05 年 11 月 1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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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  本小組原則上每月開會一次,必要時得增加開會次數。會議由召集人
    擔任主席,召集人因故無法主持會議時,得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