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風室職掌如下: 一、政風工作計畫之執行與檢討事項。 二、政風法令之擬訂、宣導事項。 三、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、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。 四、政風興革建議事項。 五、本署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。 六、公務機密維護事項。 七、機關危害或破壞事件之預防暨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。 八、所屬機關政風業務、政風人事監督考核事項。 九、其他有關政風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