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、數人共同檢舉他人妨害選舉之犯罪而應給與獎金者,其獎金平均分配 。 數人先後檢舉同一妨害選舉行為人,而應給與獎金者,獎金給與最先 提供具體事證之檢舉人。但其餘檢舉人提供之事證,對於破案有重要 幫助者,得酌情給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