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8 18:52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細則
修正日期: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
第 14 條
各勒戒處所、戒治處所及監獄於施用毒品者依法出所或出獄後,應即通知
其住所地警察機關、執行保護管束者及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