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中華民國六十四年罪犯減刑條例
公發布日:民國 64 年 06 月 05 日
第 3 條
左列各罪,不予減刑:                  
一、參加共產黨而犯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之罪。  
二、戡亂時期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及第五條之罪。    
三、懲治盜匪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及陸海空軍刑法第八十四條之罪。
四、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、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一
    項之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