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2 17:59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中華民國刑法
修正日期: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
第 232 條
對於第二百二十八條所定受自己監督、扶助、照護之人,或夫對於妻,犯
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一項、第二百三十一條之一第一項、第二項之罪者,依
各該條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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