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3 19:40
現在位置:
證人保護法
法條內容
友善列印
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證人保護法
英
修正日期:
民國 107 年 06 月 13 日
第 19 條
依本法保護之證人,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,向該管公務員為虛偽陳述 者,以偽證論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0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1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