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2 10:06
現在位置:
行政程序法
法條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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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法規名稱:
行政程序法
英
修正日期:
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
第 41 條
行政機關得選定適當之人為鑑定。 以書面為鑑定者,必要時,得通知鑑定人到場說明。
司法解釋
0
判例
0
法律問題
0
行政函釋
8
相關法條
0
歷史法條
1
立法理由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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