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2 08:46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行政程序法
修正日期: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
第 174 條
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不服行政機關於行政程序中所為之決定或處置,僅得
於對實體決定聲明不服時一併聲明之。但行政機關之決定或處置得強制執
行或本法或其他法規另有規定者,不在此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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